打击金融领域黑恶势力 维护金融行业良好秩序
扫黑除恶的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工作措施
1、摸线索
2、打犯罪
3、挖“保护伞”
4、治源头
5、强组织
扫黑除恶的目标
“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恶势力集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引江济淮、商合杭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堵门堵路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黑恶势力;
5.在招投标、重点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
11.在淮河流域非法采砂以及为其提供便利、庇护的黑恶势力;
12.涉矿区域非法把持运输、买卖的黑恶势力;
13.组织或雇佣网络 “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4.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
15.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创建平安社会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套路贷”与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行为。
从事套路贷的法律责任
实施“套路贷”过程中,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多种手段并用,构成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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